本协会是由热心推动东莞市科学、环保、节能等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企业、研究院、设计院及专家、学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、地方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。经东莞市民政局批准于2016年6月17日成立。业务指导单位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
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有自愿加入本协会的意愿,拥护本协会的章程,在本会的业务,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。
一、会员入会的程序
1.领取入会资料:
申请入会的单位前往我会秘书处(地址:东莞市南城新基社区城市风情街市地震局大楼1楼绿色建筑产品展示中心)领取入会相关资料或向秘书处工作人员领取。
2.填写入会资料:
申请入会的单位须填写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》和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》。
3.提交入会资料:
申请入会的单位向我协会秘书处递交上述入会材料的同时,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
① 会员单位形象照片(方便日后宣传推广);
② 需提供一张主要负责人的个人相片,头像或生活照均可(电子档);
③ 主要产品或技术的相片和介绍(越详细越好,方便审批和日后宣传推广);
④ 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》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寄到协会秘书处(寄原件)。
4.资料核准:
我协会秘书处核实申请入会单位的资料后,交协会秘书长/理事会审批。原则上每个月审核一次,如每月少于10个单位提交入会资料,则为每两个月审核一次。每月15日召开理事会文字会议审核相关事宜,20日公布审核结果。
5.缴纳会费:
审核通过后,申请入会的单位须按照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章程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。会长单位:50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:20000元/年;监事长单位:20000元/年;理事单位:6000元/年;监事单位:6000元/年;一般会员单位:2000元/年。
6.颁发牌匾,入会管理:
我会秘书处凭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》和《东莞市绿色建筑协会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完成所有入会审批手续后,颁发团体会员牌匾,纳入协会管理。为便于与各会员单位之间保持联络与沟通,各会员单位除固定一名领导负责外,还应设立1人具体负责与本会的日常联系,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,应及时通知委员会秘书处。
二、会员享有以下权利
本会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的表决权,;参加本会的活动;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权和监督权;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三、会员履行以下义务
执行本会的决议;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按规定缴纳会费;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