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的通知
局机关各科室,直属各单位,各镇街(园区)住建局、房管所,有关行业学会(协会):
为深入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文明创建工作,全面推进我局争创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,促进住建事业全面发展和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、行业学会(协会)开展征集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意义
一个民族缺乏精神,就看不清楚前进的方向;一个部门缺乏精神,就凝聚不起前进的动力。当前,正值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“五连冠”、我局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之际,开展征集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活动,提炼符合住建行业特点,内涵丰富、突出特色的“住建精神”,就是要进一步凝聚全市住建系统、行业的智慧和力量,增强住建事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内驱力。通过这一活动,进一步发掘住建精神的内涵,让全市住建系统和住建行业拥有更加坚定的价值追求,凝聚全系统、全行业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精气神,为打造品质住建、文明住建,推动住建事业全面发展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二、征集对象
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单位、各镇街(园区)住建局、房管所,全市住建行业学会(协会)。
三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9月25日。
四、征集内容及要求
(一)“住建精神”表述一般限于2—4个词语组合,每个词语限于2个、3个或4个字,表述总字数在8至24字以内,语言应言简意赅、寓意深远、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。
(二)提炼的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需附上300字以内的说明文字,对“住建精神”的内涵寓意进行说明,做到言之有理,持之有据,层次清楚,贴切反映出住建系统的精神风貌和行业特点。
(三)要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、行业特点、职能定位为核心,同时要体现住建部门的社会责任和工作精神。
(四)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,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;把握时代脉搏,反映时代要求,具有积极、健康、向上的文明特征。
(五)须为原创作品,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,不得与其他城市住建部门口号雷同或相似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征集工作是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件重要的工作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大力宣传、精心组织,积极发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,建言献语,踊跃投稿。
(二)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单位、各镇街(园区)住建局、房管所,全市住建行业学会(协会)应积极组织开展研讨,形成本部门、单位关于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的推荐条目,原则上不少于1条。
(三)请各部门、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“住建精神”内涵口号推荐条目发至“dgzjwmcj@163.com”邮箱。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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