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深入开展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,我局于2019年1月31日印发了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(绿色建筑)入库项目的通知》(东建节能〔2019〕1号),要求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。根据项目申报情况,我局经研究,决定调整资金奖励标准和申报截止时间。
资金奖励标准调整为: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20万元,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(改造项目按改造工程投资额计算)的50%。不再设置单位面积的奖励金额限制。
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:2019年3月8日。
其他申报要求仍按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(绿色建筑)入库项目的通知》(东建节能〔2019〕1号)执行。
附件: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(绿色建筑)入库项目的通知(东建节能〔2019〕1 号)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3月1日
(联系人:墙改办 郑阳焱,联系电话:0769-22782354 。)